天坛生物: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乙2号院会议室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付道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东波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刘亚娜女士、何彦林先生、张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翼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翼先生为公司首席合规官;聘任慈翔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顾奋玲、方燕、张木
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