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乙2号院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88,144,84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83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汇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程序合法,会议内容真实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胡立刚先生、独立董事张木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陈键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选举何彦林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788,144,547 | 99.99 | 是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选举何彦林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36,060,807 | 99.99 | / | / | / | /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属普通决议,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汶律师、钟云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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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