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翟美卿女士《关于提议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翟美卿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翟美卿女士
2、提议时间:2024年6月2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翟美卿女士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6、回购资金的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翟美卿女士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翟美卿女士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事项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翟美卿女士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就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