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30  香江控股(600162)公司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 司”)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5 月28 日、5 月2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形。

?公司目前的市净率为1.59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分类结果显示:2026 年5 月28 日公司所属中上协大类“房地产”的 行业市净率为0.91,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 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 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涨幅明显偏离同行业及上证指数,公司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5 月28 日、5 月29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进行了核查,并 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 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问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海马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香江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存在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闻。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香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4.44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1.60%,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830.18 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公 司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2.42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1.72%,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201.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11 日、2026 年4 月30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 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自2026 年5 月25 日以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60.34%,涨幅明显偏离同行 业及上证指数,公司目前的市净率为1.59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分类结果显示:2026 年5 月28 日公司所属中上协大类“房地 产”的行业市净率为0.91,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鉴于近日公司股票 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影响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 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