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30  香江控股(6001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证券简称:香江控股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物业”)1,000万元0万元是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62,071.47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5.59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9月29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物业向广州农商银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6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31.1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49,15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罗振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3755575902L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3日
注册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陈家林路首层20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5.05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企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家政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健身休闲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演出场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1-6月(未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9,439.7727,910.37
负债总额21,079.8620,704.97
资产净额8,359.917,205.40
营业收入8,609.9518,705.89
净利润1,154.502,182.45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被担保人香江物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广州农商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翻译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邮寄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电讯费等)。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江物业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香江物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物业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物业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2,071.47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5.59%。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总额为14,699.79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无单独为并表体系外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均为就上述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