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吴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 联 青 | 温 步 瀛 | 许 萍 | |||||||||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