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聘任纪志国先生为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聘任首席合规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