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关于举办“拥抱双碳,绿动未来”投资者交流活动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6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拥抱双碳,绿动未来”投资者交流活动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2月20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了“拥抱双碳,绿动未来”投资者交流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加强公司与机构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进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及行业的了解,增进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提高公司质量。活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交流活动基本情况
1、活动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上午 10:00-11:30
2、活动地点: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3、调研机构(排名不分先后):长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华泰证券研究所公用事业研究院、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政先生及董事会秘书纪志国先生
二、交流活动主要内容
(一)公司董事长郭政先生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和项目发展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实现营业收入11.05亿元,较去年同期(调整后)减少6.14%;利润总额4.86亿元,同比减少12.96%;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95,159.88万千瓦时,同比减
少4.70%;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陆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863小时,所属海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513小时,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1665小时。公司扎实推进总部管理体系与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试点财务中心、省级集控中心建设,逐步推进场站车间化管理、压缩管理层级,不断激发各层级活力。在项目发展方面,一是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参与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中选长乐外海相关海上风电项目。根据福建投资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福建投资集团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如发现未来在境内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运作、并购等商业机会,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决定是否利用该等商业机会。二是通过与西藏昌都市本地国有企业的合作参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进入西藏新能源市场,该合资公司已中标金沙江上游70万千瓦光伏项目。三是积极关注福建省新一批渔光互补项目申报,争取在海上渔光互补项目开发上取得突破。四是坚持多电并举、建购结合,积极寻找优质新项目并购机会。五是开展黑龙江、福清地区老旧风场“以大代小”的改造准备,做好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申报准备等工作。六是针对退补项目,申报参与绿电交易。今年11月福清嘉儒风电一期项目已完成首次绿电交易,交易电价高于福建省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基准价。
(二)交流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概要
问题一:请介绍一下福建投资集团拟注入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补贴核查情况。
回复:以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为项目单位投资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总装机规模为30.8万千瓦,目前已稳定投产满一年。在补贴核查结果确认前,目前该项目按照不含补贴的电价0.3932元/千瓦时确认收入,并在2022年度实现少量盈利。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已在积极沟通,申请尽快取得核查确认结果。
问题二:公司2023年还会继续分红吗?未来是否会持续稳定分红?
回复:公司在2022年制定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将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制定适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继续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面向股东的正向回馈机制,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问题三:公司在福建省未来海上风电资源获取方面有哪些优势?
回复:首先,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是福建省属重要骨干企业、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引领、带动、示范作用,承担着福建省内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角色并为地方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在获配省内新能源资源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大股东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其次,公司下属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是福建省最早开发海上风电项目的企业之一,该公司建成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一期工程是东南沿海第一个投产的海上风电项目,管理的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为60.4万千瓦,约占福建已投产海上风电装机规模的20%。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人才储备等都将为未来开发海上风电奠定坚实的基础。
问题四:请问公司如何看待新能源项目未来的收益水平?
回复:首先,在国家双碳目标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新能源的地位和作用将进一步凸显,随着新发展理念、绿色低碳消费深入人心,新能源作为公共事业产品和商品将为绿色低碳转型做出应有的贡献。其次,技术的进步、政策的支持、管理效率的提升将促进整个产业的提质增效,新能源将更有竞争力。我们对未来新能源的发展充满信心。
问题五:公司控股股东在支持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方面有怎样的举措?
回复: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在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在闽投海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霞浦闽东(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 区)项目)等海上风电资产符合相关注入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
场三期项目将在补贴自查核查结果确认后三个月内启动注入,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 区)项目目前已核准,尚未开工建设。同时,福建投资集团承诺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如发现未来在境内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运作、并购等商业机会,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决定是否利用该等商业机会。
问题六:公司今年补贴回收情况如何?回复:今年公司共收到的补贴回款约为3.2亿元左右,近期还有可能获得部分补贴回款。可再生能源补贴依据财政预算及资金安排有序发放,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程,及时对接当地电网公司结算。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