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彭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蕾先生因工作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彭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彭蕾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海荣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海荣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1、简历
陈海荣,男,1981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律师。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法律事务、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2015
年6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12层联系电话:0591-87868796传 真:0591-87865515邮 箱:zmzqb@zmny600163.com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