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预计在关联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业务余额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增至不超过15,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