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分工调整,纪志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聘任纪志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
议案》因工作调整,陈海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聘任陈海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聘任魏宁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