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月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9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88,851,35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4.06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符杰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386,555,549 | 99.4095 | 1,206,002 | 0.3101 | 1,089,800 | 0.2804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媛、蔡安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媛、蔡安琪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4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