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7  联美控股(600167)公司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0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82,873,3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4.807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公司董事长苏壮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徐卫晖、马国强、杨政、傅荣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舟波、任文昌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刘思生先生、财务总监周泽明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482,692,92699.9878180,4000.0122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王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