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1,198,817,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9%。本次质押展期股份分别为141,996,000股、142,223,000股,前次质押情况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023。本次质押展期完成后,联众新能源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450,459,445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37.58%,占公司总股本的19.69%。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588,777,74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9.44%。截至本次质押展期完成,合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57,759,445股,占联美集团和联众新能源合计持有股份的
41.40%,占公司总股本的28.75%。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被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是 | 141,996,000 | 否 | 否 | 2024年9月18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84 | 6.21 | 债权类投资 |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是 | 142,223,000 | 否 | 否 | 2024年9月18日 | 2025年8月15日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86 | 6.22 | 债权类投资 |
2.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98,817,284 | 52.39 | 450,459,445 | 450,459,445 | 37.58 | 19.69 | 0 | 0 | 0 | 0 |
联美集团有限公司 | 389,960,458 | 17.04 | 207,300,000 | 207,300,000 | 53.16 | 9.06 | 0 | 0 | 0 | 0 |
合计 | 1,588,777,742 | 69.44 | 657,759,445 | 657,759,445 | 41.40 | 28.75 | 0 | 0 | 0 | 0 |
注: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9.44%的股份。
二.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众新能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联众新能源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方式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