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年11月25日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参加会议人员
1、 主 持 人:董事长 苏壮强 先生
2、 参加人员:股东及授权代表、部分董事、监事
3、 列席人员:律师
二、 会议时间及内容
1、股东大会届次: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4:30开始;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日期: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5日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9日
三、 会议议程
1、审议《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内容见附件1)
2、审议《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内容见附件2)
附件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变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中共计63,588,482股:其中25,279,012股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的股份;其中38,309,470股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的股份。
本次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共25,279,012股,是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的股份,由原来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8,119,475股变更为2,262,840,463股,注册资本将由2,288,119,475元变更为2,262,840,463元。
本次回购股份变更及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金额下限为2.5亿元,上限为5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2021年1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
2022年1月6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279,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回购最高价格11.1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00元/股,交易总金额250,062,450.0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2021-005、 2022-003)。
二、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原因及注销的合理性、必要
性和可行性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后决定的,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8,119,475股变更为2,262,840,463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注销数量(股)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股份 | - | - | - | - | - |
无限售股份 | 2,288,119,475 | 100 | 25,279,012 | 2,262,840,463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 63,588,482 | 2.78 | 25,279,012 | 38,309,470 | 1.69 |
股份总数 | 2,288,119,475 | 100 | - | 2,262,840,463 | 100 |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本次拟注销的股份数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0%。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有关具体事宜。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2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的股份25,279,012股,由原来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8,119,475股变更为2,262,840,46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88,119,475元变更为2,262,840,463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公司此次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公司拟针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8]94号文,辽宁省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8]94号文,辽宁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 |
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辽证委发[1997]9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2100001049863。 | 会辽证委发[1997]9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2100001049863。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0701795336J。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8,119,47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62,840,463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88,119,475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62,840,463股,均为普通股。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有关具体事宜。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