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收购报告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武汉控股 |
| 股票代码: | 600168 |
| 收购人名称: | 武汉信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51号 |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在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持有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收购涉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收购人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超过30%,从而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3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 ...... 4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7
第三节收购方式 ...... 8
第四节资金来源 ...... 9
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10
第六节后续计划 ...... 11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3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4
第九节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15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 20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 21
收购人声明 ...... 22
法律顾问声明 ...... 23
收购报告书附表 ...... 25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本报告书 | 指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 上市公司、武汉控股 | 指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收购人、信城集团公司 | 指 | 武汉信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市城投集团公司 | 指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市水务集团公司 | 指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武汉市国资委 | 指 |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 名称 | 武汉信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51号武汉控股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盛华 |
| 注册资本 | 10亿元 |
| 成立时间 | 2025年1月16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6MAE9L2AC28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企业总部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经营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 股权结构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
| 通讯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51号武汉控股大厦 |
| 通讯方式 | 027-84719552 |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信城集团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市城投集团公司。市城投集团公司持有信城集团公司100%股权。市城投集团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市国资委。因此,收购人信城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资委,系武汉市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代表武汉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信城集团公司控股范围主要包括武汉城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市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在本次划转完成后持有市水务集团公司100%股权。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信城集团公司是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是市城投集团公司推动“城投+产投”转型战略的核心平台和产融融合发展的新标杆。目前,信城集团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资产管理、产业投资与资本运营;提供工程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公共事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及建设工程施工等城市运营综合服务;开展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规划设计、市场营销策划等专业服务;以及租赁服务和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等综合技术服务,致力于通过资本赋能、融资创新与资源整合,服务武汉城市发展战略,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情况信城集团公司于2025年成立,2025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3,547,770.08 |
| 净资产 | 3,056,386.19 |
| 资产负债率 | 77.44% |
| 项目 | 2025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1,971,866.48 |
| 主营业务收入 | 1,922,673.24 |
| 净利润 | 58,648.33 |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盛华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湖北武汉 | 否 |
| 冯晏 |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湖北武汉 | 否 |
| 王轶骏 | 董事、党委委员 | 中国 | 湖北武汉 | 否 |
| 何刚雁 | 董事 | 中国 | 湖北武汉 | 否 |
| 曹明 | 董事 | 中国 | 湖北武汉 | 否 |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为推进市城投集团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进一步优化信城集团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其作为产业投资平台的综合实力,经履行相关国资监管程序决策,将市城投集团公司所持市水务集团公司80%股权无偿划转至信城集团公司。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市水务集团公司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未来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的增持或处置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因接受划转而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外,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收购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本次收购已履行市城投集团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市城投集团公司与信城集团公司已完成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签订。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尚需在国资监管部门办理产权变动登记,在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节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的方式本次收购系信城集团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市城投集团公司持有的市水务集团公司80.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间接控制武汉控股40.18%的股份表决权,成为武汉控股的间接控股股东。
二、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的持股情况本次收购前,信城集团公司已持有市水务集团公司20%股权。本次划转前,武汉控股的控股股东为市水务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资委。
本次收购后,信城集团公司将持有市水务集团公司100%股权,并通过市水务集团公司间接控制武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变,实际控制人仍为武汉市国资委。
三、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的市水务集团公司8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资金来源本次收购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支付。
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本次收购系信城集团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市城投集团公司持有的市水务集团公司80.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间接控制武汉控股
40.18%的股份表决权,成为武汉控股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收购方式”之“二、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的持股情况”。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收购人已聘请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的结论性意见为:收购人本次收购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详见《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基于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没有促使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重大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的处置或重组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或建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合意。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建议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上
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变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进行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达到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的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计划,亦不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收购事项首次披露日的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收购事项首次披露日的前6个月内,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信城集团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信城集团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2-00230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104,683.8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27.97 |
| 应收票据 | 2,363.94 |
| 应收账款 | 999,348.5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190,556.97 |
| 其他应收款 | 1,792,613.3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2,341.43 |
| 存货 | 2,482,151.69 |
| 合同资产 | 1,055,333.6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3,105.32 |
| 流动资产合计 | 7,786,485.25 |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15,668.54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3,720.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988.7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81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394,275.39 |
| 固定资产 | 2,020,145.99 |
| 在建工程 | 2,295,823.1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2,226.85 |
| 无形资产 | 384,027.65 |
开发支出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15,883.68 |
| 长期待摊费用 | 6,364.5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266.5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4,083.4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61,284.83 |
| 资产合计 | 13,547,770.08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745,945.6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9,698.44 |
| 应付账款 | 2,105,487.58 |
| 预收账款 | 6,317.56 |
| 合同负债 | 639,164.57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278.49 |
| 应交税费 | 46,322.70 |
| 其他应付款 | 1,139,163.21 |
| 其中:应付利息 | 2,672.83 |
| 应付股利 | 17,810.21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7,369.68 |
| 其他流动负债 | 89,566.64 |
| 流动负债合计 | 5,608,314.47 |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3,238,869.81 |
| 应付债券 | 1,253,317.99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1,222.19 |
| 长期应付款 | 313,545.1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3,685.31 |
| 递延收益 | 6,689.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340.7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398.3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83,069.42 |
| 负债合计 | 10,491,383.89 |
| 所有者权益: | - |
| 实收资本 | 35,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843,727.87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70,639.62 |
| 专项储备 | 1,877.31 |
|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 未分配利润 | 142,184.8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93,429.6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62,956.5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56,386.1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547,770.08 |
、利润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971,866.48 |
| 其中:营业收入 | 1,971,866.48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21,562.87 |
| 其中:营业成本 | 1,765,103.46 |
| 税金及附加 | 30,095.70 |
| 销售费用 | 33,017.71 |
| 管理费用 | 55,509.45 |
| 研发费用 | 37,124.57 |
| 财务费用 | 100,711.98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5,959.31 |
| 利息收入 | 6,106.55 |
| 加:其他收益 | 121,614.8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77.6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765.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55.5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020.1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75.7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1.3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197.2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623.05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71.4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548.8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900.5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648.33 |
|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03.8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644.50 |
|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648.3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753.0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06.6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95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9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5、其他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97.6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7、其他 | 2,297.6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46.4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4,401.4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310.43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5,090.97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55,271.0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62.7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5,917.6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23,151.5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52,009.0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7,671.4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8,618.8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4,346.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82,645.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505.9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943.5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48.5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711.5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18.9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922.5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3,285.2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902.5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057.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9,244.7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322.2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7,705.8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05.8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62,730.7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606.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2,042.7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16,282.3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0,493.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609.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23.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0,198.3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844.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9,026.89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3,345.0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02,371.97 |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未披露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城集团公司营业执照;
(二)信城集团公司董事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股权划转协议;
(四)信城集团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法律意见书。
二、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信城集团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武汉信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华
签署日期:
2026年4月13日
法律顾问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律师:许雄陈瑶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孙辉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
2026年4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武汉信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盛华
签署日期:
2026年4月13日
收购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 上市公司名称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
| 股票简称 | 武汉控股 | 股票代码 | 600168 | |
| 收购人名称 | 武汉信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收购人注册地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51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否? |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 | |
| 收购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399140764股持股比例:40.18%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399140764股变动比例:40.18%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4月方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 |||
| 是否免于发出要约 | 是?否□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是□否? | |||
|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本次收购系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不涉及资金支付。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否? |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否? |
|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武汉信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华
签署日期: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