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