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董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3.56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朔州市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朔州市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朔州市平鲁下面高100MW风电项目的风力发电设备及配套工程,计划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15万元,融资期限15年。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广核太谷100MW风电扩建项目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拟就中广核太谷100MW风电扩建项目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