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6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