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上海建工(600170)公司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审议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2022年度报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担保事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内控报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更加真实、可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关于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内控制度,严防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除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发生资金往来外,未发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等现象。

三、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基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开展

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先审阅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阅相关资料及与管理层沟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的范围之内。“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关于2022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2023年度担保额度及授权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依照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开展担保工作,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公司拟于2023年度内向下属企业提供担保1,056.86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1,048.64亿元,为联营合营企业提供新增担保8.22亿元)。预计2023年内,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存续担保预计由6.22亿减少至2亿,为其原子公司(未纳入公司收购范围)融资提供的约25亿元担保将存续到2023年末。

我们认为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此类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且总体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胜任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且费用合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继续以健全内部控制工作为核心进一步推动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并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控审计工作。

经审核,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有效,未发现公司在内控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七、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公司执行了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一致。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达到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以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

胡奕明:
梁卫彬:
厉 明: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