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独立意见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审议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更加真实、可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
胡奕明: | |
梁卫彬: | |
厉 明: |
2024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