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3-20  上海建工(600170)公司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上海建工股票代码: 60017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137号3幢1楼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3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建工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盛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盛集团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国资委

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建工、上市公司

上海建工、上市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国盛EB

15国盛EB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 可交换公司债券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因(1)15国盛EB持有人进行换股、(2)上市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3)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海建工,所引起的权益变动

元、万元、亿元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 137号 3幢 1 楼
法定代表人:寿伟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6,600.0000 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2,006,600.0000 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7805050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137号富宁大厦
联系电话:021-22318666
传真:021-62407121
经营期限:2007 年 9 月 26 日 至 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股东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100 号电话:021-231111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国盛集团为上海市国资委全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股权控制图如下所示: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张建明董事、总裁中国中国
陈志鑫外部董事中国中国
张新玫外部董事中国中国
李中宁外部董事中国中国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上海建工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如下:

序 号上市公司名称所拥有的权益比例
1海通证券10.38%
2华建集团7.91%
3华谊集团16.58%
4隧道股份7.39%
5沪硅产业19.87%
6华鑫股份7.99%
7上海建科28.11%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2021年6月 - 11月,因15国盛EB达成换股,国盛集团持有上海建工股份的比例减少。

为优化国有股权结构,国盛集团于2021年12月29日、2022年2月22日、2023年2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海建工股份。

2023年5月9日,上市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国盛集团持有上海建工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股权结构,国盛集团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海建工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未来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上海建工总股本0.96%的股份,即不超过85,743,600股。若公司发生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股权激励、回购等使得公司股本数量产生变动的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比例保持不变,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海建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盛集团所持有上海建工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国盛集团(包括15国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原合计持有上海建工20.88%的股份;

2021年6 – 11月期间,15国盛EB达成换股1,183股(占当时上海建工总股本的0.00%);2021年11月5日,15国盛EB到期兑付本金,其后15国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剩余的上海建工股票全部划转回国盛集团股票账户,国盛集团持有上海建工20.88%的股份;

2021年12月29日,国盛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89,043,900股上海建工股份(占上海建工总股本的1.00%),持股比例减少至19.88%;

2022年2月22日,国盛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89,043,900股上海建工股份(占上海建工总股本的1.00%),持股比例减少至18.88%;

2023年2月10日,国盛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78,087,800股上海建工股份(占上海建工总股本的2.00%),持股比例减少至16.88%;

2023年5月9日,上市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国盛集团持有上海建工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至16.92%;

2024年3月19日,国盛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91,975,100股上海建工股份(占上海建工总股本的1.0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盛集团持有上海建工15.88%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盛集团(包括15国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上海建工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1,859,615,148股,占上海建工总股本的20.88%。其中,直接持有658,671,255股(占总股本7.40%),1,200,943,893股作为15国盛EB的担保及信托财产(占总股本13.49%)。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盛集团持有上海建工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1,411,463,265股,占上海建工总股本的15.8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股份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海建工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股票代码6001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 幸福路137号3幢1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可交换债券换股、持股比例被动上升、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1,859,615,148股 持股比例:20.8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411,463,26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5.88% 变动比例:5.00%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1) 时间:2021年6 – 11月 方式:可交换债券换股 (2)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方式:大宗交易 (3) 时间:2022年2月22日 方式:大宗交易 (4) 时间:2023年2月10日 方式:大宗交易 (5) 时间:2023年5月9日 方式:持股比例被动上升 (6) 时间:2024年3月19日 方式: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