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170 公司简称:上海建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3家事业部(总承包部、投资事业部和海外事业部)和下属17家子集团、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东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84.1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5.95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层 面 | 测试范围 | 备 注 |
公司层面 | 公司风险控制矩阵中列示的所有关键控制活动。 | 各自评单位,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
IT层面 | 公司风险控制矩阵中列示的所有关键控制活动。 | 各自评单位,包括IT控制环境、信息化建设与实施、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 |
流程层面 | 公司风险控制矩阵中列示的所有关键控制活动。 | 包括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业务外包、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设计咨询项目、科研管理、固定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收入与成本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费用管理、税费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对子公司的控制。 |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发展战略、资金活动、采购业务、业务外包、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收入与成本管理、税费管理、关联交易和对子公司的控制。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可能导致的利润总额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10% | 利润总额的1%≤错报<利润总额的10% | 错报<利润总额的1% |
或可能导致的收入总额错报 | 错报≥收入总额的1% | 收入总额的0.1%≤错报<收入总额的1% | 错报<收入总额的0.1% |
或可能导致的资产总额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1%≤错报<资产总额的1% | 错报<资产总额的0.1%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⑴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舞弊; ⑵该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内部监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能;⑶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
重要缺陷 | ⑴该缺陷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的概率;⑵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如果概率大于微小可能性(几乎不可能发生),并且可能导致错报的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则表示该缺陷是重要的。 |
一般缺陷 |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若导致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损失≥5000万元 | 500万元≤损失<5000万元 | 损失<500万元 |
或产生负面影响 | 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⑴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岗位人员聘任与解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⑵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损失;⑶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⑷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⑸媒体负面新闻频现;⑹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⑺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重要缺陷 | ⑴该缺陷可能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实现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等目标的概率及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⑵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的大小。如果概率大于微小可能性(几乎不可能发生),并且可能导致企业损失的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则表示该缺陷是重要的。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自评及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已进行恰当完善;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将在下一年的内部控制实施中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自评及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已进行恰当完善;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将在下一年的内部控制实施中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期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截止本评价报告发出日尚未整改到位的内部控制缺陷,将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任务最后完成日期,并规定整改责任人定期向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度及成果。审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分管领导进行汇报,计入相关整改责任人的绩效考核,以确保本次评价中认定的缺陷及时整改到位。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杭迎伟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