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3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预案(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