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4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人数7人,实到董事人数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吴晓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张洪俞先生、赵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