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的复函
关于对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的复函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7日、7月18日、7月19
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现就你公司向我公司征询事宜答复如下:
截至2024年7月
日,我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函复。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