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