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
暨回购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3月4日,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6%(上次披露数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最高成交价格为
3.9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4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678.40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择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2元/股(含本数),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6%(上次披露数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最高成交价格为3.9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4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678.40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