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