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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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口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口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徐国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73,466,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 人,列席2 人,董事沈水法先生、陈新胜先生、刘文西女 士因个人及公务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 人,列席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其他: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73,466,0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73,466,0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苏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青、吴潮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