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

查股网  2026-08-26  退市美都(600175)公司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信息披露负责人兼任办公室 负责人。

第二章 会议召集与通知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三)监事会提议;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

(五)经理提议;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召开定期会议应提前10 日、临时会议应提前5 日将书面通知送达全体董事和监 事。情况紧急时,可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通知,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说明。

第六条 会议通知应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 会议召开与议事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可列席,经理和信息披露负责 人应当列席。

第九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 和对提案的表决意向。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取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表决等

方式召开。

第十一条 会议主持人应逐一提请与会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并表决。

第四章 表决与决议

第十二条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书面方式进行。董事表决意向分为同意、 反对和弃权。

第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需更多董 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在董事回避表 决的情况下,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 通过。

第十五条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时间上后形成的决议为准。

第五章 记录与公告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七条 与会董事应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董事有不同意见的,可在签字 时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信息披露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告披露前,与会人 员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董事长应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执行 情况。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公司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董事会决 议报送主办券商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 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