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3:监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

查股网  2026-08-26  退市美都(600175)公司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公司运行状况实施监督,对股东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办公室负责人,保 管监事会印章。

第二章 会议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的决议;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召开定期会议应提前10 日、临时会议应提前5 日将书面通知送达全体监事。情 况紧急时,可通过口头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说明。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 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 会议召开与议事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全体监事的2/3 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列席。

第九条 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 和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为原则。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讯方式表决,但召集人 应说明具体紧急情况。

第十一条 会议主持人应逐一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监事可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四章 表决与决议

第十二条 监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书面方式进行。监事表决意向分为同意、 反对和弃权。

第十三条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 的,以时间上后形成的决议为准。

第十四条 监事会应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五章 记录与公告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与会监事应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监事有不同意见的,可在签字 时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七条 监事会决议公告由信息披露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监事会主席应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并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 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公司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监事会决 议报送主办券商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中"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监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 同,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8 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