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详见2023-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23-044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