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哈尔滨东安智悦发动机有限公司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23-095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东安智悦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400万元,用于解决东安智悦搬迁及改造的资金来源问题。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详见2023-096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靳松先生提议,2023年12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一致同意后,公司董事会于12月26日召开会议同意聘任王向坤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履行财务总监职责,任期与公司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