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8证券简称:东安动力公告编号:临2025-07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4年12月30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全年关联方采购金额进行预计;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增加了部分关联方的采购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4)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8)。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
任公司及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旭东先生、王国强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独立董事召开九届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5年预计金额(万元) | 本次增加预计金额(万元) | 本次增加后预计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1-11月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800 | 2,200 | 4,000 | 0.91 | 2,118 | 3,500 | 0.79 | 本年预计销量、收入规模同比增加,导致关联采购额增加。 |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3,700 | 1,300 | 5,000 | 1.13 | 3,723 | 4,500 | 1.02 | ||
| 合计 | 5,500 | 3,500 | 9,000 | 2.04 | 5,841 | 8,000 | 1.81 | ||
注: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公司预计向原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关联采购金额17,120万元,截至11月末,本年度已发生16,580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年度预计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关联方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 | 注册资本 |
| 1 | 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杨宝全 | 914304007459175771 | 2003年1月2日 | 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95号 | 49,188.875万元 |
| 2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 鲜志刚 | 91530000216521606P | 1997年3月18日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山冲 | 103,304万元 |
(续)
| 序号 | 关联方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主营业务 | 财务状况 |
| 1 | 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发动机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开发。 | 详见2025年4月26日刊登的湖南天雁2024年度报告。 |
| 2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89%;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16%;其余均为中小投资者。 | 汽车、摩托车、自行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销售。 | 详见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10月29日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序号 | 关联人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 1 | 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2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就具体交易,另行签署采购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采购发动机零部件,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已于2025年4月与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汽车零部件采购协议》,于2023年3月与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汽车零部件采购协议》,上述协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均为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后续,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采购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上述关联方能够为公司提供稳定的供应服务,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