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6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1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74,291,25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5.387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荣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侯进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069,640,902 | 99.5671 | 3,674,406 | 0.3420 | 975,942 | 0.0909 |
2、 议案名称:《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A股 | 1,069,591,702 | 99.5625 | 3,768,306 | 0.3507 | 931,242 | 0.0868 |
3、 议案名称:《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80,065,609 | 99.3114 | 4,972,006 | 0.6329 | 436,342 | 0.0557 |
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79,215,309 | 99.2032 | 5,315,475 | 0.6767 | 943,173 | 0.1201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补选侯进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98,680,751 | 98.4669 | 3,674,406 | 1.2113 | 975,942 | 0.3218 |
2 | 《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98,631,551 | 98.4506 | 3,768,306 | 1.2423 | 931,242 | 0.3071 |
3 | 《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97,922,751 | 98.2170 | 4,972,006 | 1.6391 | 436,342 | 0.1439 |
4 |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97,072,451 | 97.9366 | 5,315,475 | 1.7523 | 943,173 | 0.3111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4属于普通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丽华、蔡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