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于2024年8月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11点以通讯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明曦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