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
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收购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的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466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