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79证券简称:安通控股公告编号:2026-02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万元 | 214,163.93万元 | 是 | 否 |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30,000.00万元 | 22,000.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71,163.93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1.30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船务”)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事项合计新增50,000.00万元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提供担保
2026年6月2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泉丰02保字第2026197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在该银行申请的2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提供担保
2026年6月2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泉丰02保字第2026198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在该银行申请的30,0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12个月内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未来12个月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9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含抵押、质押)担保,其中为安通物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0,000.00万元,为安盛船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安盛船务分别向兴业银行申请的20,000.00万元和3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前述审议额度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安通控股持有安通物流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楼建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0754972412J | ||
| 成立时间 | 2003年10月30日 | ||
| 注册地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B区 | ||
| 注册资本 | 13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汽车旧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80,630.85 | 510,610.87 | |
| 负债总额 | 230,386.20 | 263,476.14 | |
| 资产净额 | 250,244.65 | 247,134.73 | |
| 营业收入 | 186,043.76 | 812,024.02 | |
| 净利润 | 3,109.92 | 36,274.00 | |
2.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安通控股持有安盛船务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蔡可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0739520119J | ||
| 成立时间 | 2002年4月12日 | ||
| 注册地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A区 | ||
| 注册资本 | 14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拖带服务;船舶租赁;船舶销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国际班轮运输;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26,888.89 | 420,634.11 | |
| 负债总额 | 201,468.72 | 201,763.61 | |
| 资产净额 | 225,420.17 | 218,870.50 | |
| 营业收入 | 32,233.86 | 132,894.78 | |
| 净利润 | 6,549.67 | 66,226.80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安通物流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方:安通控股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3.被担保方:安通物流
4.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是否有反担保:否
7.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
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分批到期或分期偿还的,每批(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自各自到期之日起三年。如融资展期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通知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安盛船务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方:安通控股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3.被担保方:安盛船务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是否有反担保:否
7.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分批到期或分期偿还的,每批(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自各自到期之日起三年。如融资展期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
为通知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分别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1,163.9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30%,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