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佳通: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本公告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通轮胎”)第二次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2)第110021号)。其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认为:“佳通轮胎2020年度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分别为46.56亿元和44.66亿元,佳通轮胎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分别为37.71亿元和39.15亿元。佳通轮胎连续两年日常关联交易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佳通轮胎违反股东大会决议仍进行了关联交易,我们认为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日常关联交易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佳通轮胎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做出判断。”
2022年12月15日,佳通轮胎2020年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和完成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和未经审计的1-10月完成情况经佳通轮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佳通轮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在2022年度已经消除。
二、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公司审计委员会与永拓所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就永拓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以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推进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永拓所年审会计师已基本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外勤审计工作,目前处于审计底稿复核阶段。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2022年10月28日,佳通轮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92022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3年3月30日,佳通轮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号),黑龙江证监局拟对佳通轮胎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佳通轮胎及相关责任人对行政处罚已向黑龙江证监局提出需要陈述和申辩,但不要求举行听证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龙江证监局尚未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拓所认为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且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永拓所与公司不存在重大分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