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佳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
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现就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投资者回报同时也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我们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审阅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结合公司过去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守执业道德,配合审计委员会完成年报审核工作,同时该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熟悉公司的
经济业务,为保持公司年审项目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2年内,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同时结合公司业务与经营特点对重要业务的流程进行梳理和测试,未发现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方案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经营效益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考核制度,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方案。
六、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
公司此次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方案是为了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是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该事宜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补选独立董事事宜
我们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本次拟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候选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推荐QUEK POK YEOW,STEPHEN(郭博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财务总监辞任及聘任新财务总监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任德元先生的个人简历,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等使之能够胜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任德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决定。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钟庆全、朱华友、刘风景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