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佳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议案提前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提供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交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需要,是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2023年公司的经营结构和关联交易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中的定价政策公允、定价依据充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提交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2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钟庆全、朱华友、刘风景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