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监事:陈少庭、刘锦琼、唐嘉盛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