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下午3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崔东旭、孙峰、陈良、周立勇、张沛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披露的临2024-32号《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调整的公告》。本议案以4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24-33号《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