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监事会决议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其他议案安排,择机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