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董事会决议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代行总裁职责)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升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财务负责人简历:
? 高升业先生
高升业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任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任中油(珠海)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港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升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高升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900股股票。高升业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