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董事会决议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参股企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保联”)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参股企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5%股份(截止12月7日收盘,对应科华生物25,714,919股股份),同时,为保障科华生物治理结构和经营稳定,将其持有的科华生物10.64%股份(截止12月7日收盘,对应科华生物54,721,34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若科华生物总股本数发生变化,将相应调整转让股份和表决权委托数量,但转让股份和表决权委托数量占科华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保持不变。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本次公开征集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及条件、转让的底价等;2)办理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涉及的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批,包
括但不限于公开征集具体方案的审批以及与最终确定的受让方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的审批;3)根据最终确定的公开征集方案,开展本次公开征集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最终的受让方等;4)根据确定的最终受让方,与受让方协商并确定相关交易文件的条款及内容;5)其他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相关的必要事项。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的批准,是否能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股份公开征集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科华生物的第一大股东将可能发生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公开征集转让其参股企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