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其参股企业部分股份及表决权委托事项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其参股企业部分股份及表决权委托事项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
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2月5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本益”)提供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 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保联”)于2024年1月11日与致同本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珠海保联拟将其持有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25,715,106股股份(占科华生物总股本的5%,若科华生物总股本数发生变化,将相应调整转让股份数量,但转让股份数量占科华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保持不变)转让给致同本益,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元/股,并拟将其持有的科华生物54,721,745股股份(占科华生物总股本的10.64%)对应的表决权无偿、不可撤销地且唯一地委托给致同本益行使;同时,待后续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双方拟配合推进科华生物董事会、监事会
调整与改选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1月19日获得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关于本次交易的前期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1、临2023-093、临2023-094、临2024-002、临2024-003)。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收到致同本益提供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