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1  莲花健康(600186)公司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3-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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