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053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
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持股情况: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汪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汪律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汪律,男,汉族,1989年3月生,2011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先后任职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法务,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律师、法务、项目经理;2018年任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公司律师;现为安徽承义
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知识产权与信息技术部副主任,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对公司员工形成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30日15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30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孙营村颍河路西、纬二十六路南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8月2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条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孙营村颍河路西、纬二十六路南公司会议室
收件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394-4298666
邮政编码:4662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汪律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汪律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 表决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